问题 | 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罚 |
释义 | 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罚具体如下: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上述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 机动车都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一旦到了期限就要进行报废处理。在实际中,有的人驾驶报废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如果车辆达到了报废标准,车主要及时填写申请表,在开具报废通知书后选择合规的企业对该车辆进行解体,最后持相应的材料上报登记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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