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 |
释义 | 今天,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得到提倡,律师服务队伍的健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全国各地方政府都有推出相应的律师收费指导价格,全国各地方律师需根据律师收费指导价格进行收费,不可随意胡乱收费。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主要根据的是四川省发改委规定的政府指导价和四川省律协规定的市场调节价。相对来说市场调节价相关规定比政府指导价更为具体和宽松,但市场调节价必须是在不违反指导价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执行。律师收费主要 法律分析 在今天,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得到提倡,律师服务队伍的健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更好地规范律师服务标准,全国各地方政府都有推出相应的律师收费指导价格,全国各地方律师需根据律师收费指导价格进行收费,不可随意胡乱收费。 四川省律师收费标准主要根据的是四川省发改委规定的政府指导价和四川省律协规定的市场调节价。相比之下市场调节价相关规定比政府指导价更为具体和宽松,但市场调节价必须是在不违反指导价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执行。 律师收费主要按照法律调整关系和对象的不同而收费不同,主要分为刑事案件、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案件、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 (一)、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包括担任国家公诉案件的辩护人和担任当事人自诉案件的代理人。国家公诉案件可以按刑事诉讼流程进行收费,主要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1.侦查阶段:2000-1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件;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件。 对于担任当事人自诉案件的代理人案件进行一次性收费,2000-15000元/件。 (二)、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案件 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案件即是关系着普遍的大众利益的纠纷案件,如劳动争议纠纷和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具体收费按照是否涉及财产关系予以区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案件标的额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5.5%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2% 但如果是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两金”(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关案件,律师收费总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民商事和行政案件 民商事案件是日常生活法律纠纷出现得最多的案件,行政案件收费标准参照民商案件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按照是否涉及财产关系予以区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费5,000元-30,000元/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上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案件标的额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四)、国家赔偿案件 国家赔偿案件因为其特殊性,所以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拓展延伸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分为四个案件类型,分别是刑事案件、公共利益案件、民商事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包括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公共利益案件包括群体性事件案件、群体性上访案件、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案件等,民商事案件包括公司法律顾问、个人法律顾问、见证、翻译、申请司法救助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包括赔偿请求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刑事赔偿案件等。 根据以上案件类型的划分,可以看出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法律事务。同时,也体现了律师服务收费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让当事人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得到提倡,律师服务队伍的健全是推进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律师收费主要按照法律调整关系和对象的不同而收费不同,主要分为刑事案件、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案件、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其中,刑事案件收费标准根据案件的不同阶段和涉及财产关系情况进行区分;公共利益的群体性案件和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相对较为具体,而国家赔偿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计件收费。这些收费标准在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但律师收费必须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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