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律师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怎么办理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其中,1-3是律师向办案机关所出具的材料;1、2、4是律师向看守部门所出具的材料,此外律师在向侦查机关出具1-3之后,侦查机关会出具一份“关于会见的公函”,此函律师应同1、2、4一起向看守部门提交。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还应向看守部门提交办案机关出具的《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后向律师开具关于会见的公函并安排律师会见。 二、律师在案件中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主要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1、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2、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加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4、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6、律师担任民事诉讼一方代理人,享受当事人委托或授权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7、律师有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三、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9、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10、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律师会见案件的当事人是必须要先提出申请,再者就是提交相关的证件才能会见成功,律师在会见时也是不能被他人监听的,但律师也需要遵守规定,不能违背自己的职业操守,如果有违法的情况,同样是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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