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原告向法院递起诉书、副本和证据。法院审查提交的文件、材料,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受理的理由。原告要到场,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双方辩论和阐述提交的证据和事实。庭审过程如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最后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