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能否查看案件资料? |
释义 | 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律师的阅卷范围,提供了更多便利和保障,使律师能够及时了解全案事实、掌握全案证据,高效行使辩护权。 法律分析 可以,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辩护律师查阅案卷材料是可以的,此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证明、委托书。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案件需要时,可以到法院、检察院申请查阅、复制卷宗材料的。查阅卷宗时,需要提交律师执业证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函)及委托书等材料。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重大贿赂犯罪的共同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对于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新刑事诉讼法扩大了辩护律师的阅卷范围,规定辩护律师自移送审查起诉后可查阅、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而不再仅限于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从而为律师及时了解全案事实,掌握全案证据提供了便利,为律师高效、便捷行使辩护权提供了保障。 拓展延伸 律师的案件资料查阅权限有哪些? 律师在案件资料查阅方面享有一定的权限。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调查报告等。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准备辩护或提供法律意见。然而,律师的查阅权限并非无限制的,需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规范。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获得当事人的授权或者法院的许可才能查阅特定的案件资料。总之,律师的案件资料查阅权限是有限的,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使。 结语 律师在案件资料查阅方面享有一定的权限。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调查报告等。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有权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准备辩护或提供法律意见。然而,律师的查阅权限并非无限制的,需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的规范。总之,律师的案件资料查阅权限是有限的,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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