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婚姻无效情形 |
释义 | (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该内容由 闫园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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