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费师范生违约后可以考教师编。公费师范生违约后应当一次性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并缴违约金等费用,未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缴纳违约金等费用的,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法律依据:《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解除协议及违约情形处理。 (一)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养高校有权解除协议,学生不再继续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且须在解除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培养高校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 1.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国家规定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被开除学籍; 2.受到培养高校退学处理或自动退学。 (二)除特殊原因办理休学无法正常毕业等情形以外,公费师范生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除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外,须向培养高校缴纳违约金等费用。 (三)公费师范生本科(研究生)毕业后,符合入职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违约,应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并缴纳违约金等费用。未及时足额退还公费教育经费、缴纳违约金等费用的,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1.未按协议到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公费师范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2.在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满6年且未经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从公费师范生离开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岗位之日计算,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6.6%的比例一次性向定向就业市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