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已经和被告人达成了私下和解,是否还需要进行民事赔偿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私下和解并不意味着免除民事赔偿诉讼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可以和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和解,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和解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协商解决侵权责任纠纷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和解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协议。和解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和解协议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和解方式。和解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即使双方已经达成私下和解,如果和解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侵害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社会公德,那么被害人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赔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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