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上没有“拒执罪”这个罪名,应该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涉嫌该犯罪的,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电话通知、传唤嫌疑人到公安派出所接受调查并拘留,可以持传唤证或拘留证到嫌疑人的居住地、工作地等地方传唤、拘留嫌疑人,如果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嫌疑人列为网上追逃人员,进行网上追逃或发布通缉令通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