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政务大厅是承担部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接收、形式审查、过程督办、结果送达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办理的业务有以下几方面: 1、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非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 2、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3、办理供水、交通等方面的审批; 4、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及各种证、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及负责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