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个月的公休算工资。公休属于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需要保证职工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若用人单位随意拒绝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维权。《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