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债务人只有一套房产的,如果该房产是用于生活居住则不可以执行,可以等到其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再向法院申请,债务人不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