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工伤之后老板不赔偿要怎么样办? |
释义 | 劳动者工伤后老板不赔偿的解决方法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对于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认定工伤后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补偿金和工资,或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并申请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工伤之后老板不赔偿要怎么样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来解决相关争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了工伤老板不赔偿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老板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可以带上工伤认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个人所受的伤害程度不同,伤残等级不同,单位要承担的赔偿数额也会有差异。 二、认定工伤后要怎么样赔偿? (一)领取到伤残鉴定结论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以将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资料交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代为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然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补偿金和工资。 (二)可以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先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由公司出具各种证明材料,再配合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书等材料,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其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仲裁或诉讼,劳动者要想获得工伤赔偿,必须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工伤等级,再按照相应的等级,向用人单位所要工伤赔偿,这些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赔偿金。 结语 劳动者工伤后老板不赔偿,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用人单位未按法规缴纳工伤保险费,应由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待用人单位偿还。对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仲裁或诉讼。如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可凭工伤认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劳动仲裁。赔偿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伤害程度而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可通过用人单位代办或个人申请。工伤赔偿需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等级后向用人单位索赔,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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