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去世了公积金贷款应该如何去还 |
释义 | 由其继承人清偿,如果没有继承人就以遗产清偿。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在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合同会填写主贷人,和共同还款人,主贷人不在了,可以有共同还款人来偿还。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要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处于正常状态,社保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5、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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