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妻子死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将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具体分配为,(1)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妻子去世财产先分出一半给丈夫剩下部分按照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分割。夫妻在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所遗留的遗产由该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般而言他们的继承份额应该均等。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一个财产分割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