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太原护照补发办理有哪些前提 |
释义 | 太原护照补发办理的前提包括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护照损毁不能使用、护照遗失或被盗、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补发护照,具体流程和规定因情况而异。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法律分析 太原护照补发办理的前提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2. 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3. 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4. 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5. 如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二、太原护照补发办理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结语 太原护照补发办理的前提包括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护照损毁不能使用、护照遗失或被盗、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一条规定,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补发护照。在国内,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补发普通护照的,应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补发,需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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