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有效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或者更具体说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离婚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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