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法中的日如何计算 |
释义 | 根据我国对行政处罚法中的时和日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起算日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记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期间(期限)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及期间(期限)是否包括当日,所以对于行政处罚很多时间上的要求还得参照着我国的民事诉讼法。 行政处罚15日如何计算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意思是从收到起就开始计算时限,但因为当天不足一天,实际计算天数时,从次日开始完整计算。具体可参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四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行政处罚的逾期日怎么计算 行政处罚的逾期日是从15日后,开始计算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因此行政处罚缴纳罚款的期限是15日,超过15日了,就属于逾期,可以加收罚款。 行政处罚的逾期日怎么计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1、行政处罚的逾期日是从15日后,开始计算的。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然后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3、因此行政处罚缴纳罚款的期限是15日,超过15日了,就属于逾期,可以加收罚款。 行政处罚法上的期限如何计算 行政处罚法上的期限计算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为二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如何终止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辟谣】停止违法行为是行政处罚?真相:不是解析:《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的处罚种类中没有这一种。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提醒】行政处罚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供以下材料:1、条件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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