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债券审计流程如下: 1、受理;公司债券监管部门正式审查申请材料。发行人需要更正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出更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求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更正材料,或者提交的更正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审计;受理申请后,公司债券监管部门将根据回避要求确定审计人员; 3、反馈;审核员审核发行人申请文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反馈会议集体讨论; 4、行政许可决定;公司债券监管部召开审计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审计意见; 5、期后事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收到批准后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债券监管部门提交期后事项材料,并就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收入和收益中提取,并可以由结算参与人按照证券交易业务量的一定比例缴纳。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