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套人马能否同时为两个公司服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一套人马能否同时为两个公司服务? 一套人马两个公司一般是合法的。一个人同时在两家公司做入职,并拿工资,不违法,但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相关的法律没有明确立法禁止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二、如何判断“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主体 判断主体是一个公司还是两个公司,实质上是判断形式上的两个公司是否形成了人格混同,判断的方法是以公司法人人格理论为基础的。对公司人格的判断是以公司的独立性为基础的,公司人格独立是指法律上公司具有主体资格,且这种主体资格独立于它的股东和成员。一方面,此人格为法律上的主体资格。它来源于法律的确认。另一方面,这种人格独立于股东的个体人格,基于这种独立于股东的法律人格,公司成为一耳光以自己名义和财产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又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承担独立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因此,从公司人格的独立性出发可以判断主体的个数。所谓“一套人马”,“人”既可以理解为股东、高管,也可以理解为一般员工;“马”则可以解释为公司的资产、财务。如果用同一财产注册了两个公司,无疑其中后注册的公司是非法的、无效的。股东或者一般员工的同一则不会影响公司的效力。但对于高管,则应该遵守竞业禁止要求,在此前提下,才可以在两个以上的公司兼职。对于“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公司而言,重要的不是其形式上注册为一个公司还是两个公司,而是这两个公司是否分别具有法律上的独立性,是否分别为两个独立法人。如果两个公司分别拥有独立的财产,分别独立地参与民事活动,各自独立地承担权利义务,则不能否认这两个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对于空壳化公司中套班子几块牌子情况,如果公司间或公司与个人之见的财产权不清晰,公司财产没有维持完整的记录,经查证落实后,任何一个公司对所挂牌的所有公司的债务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对公司没有固定办公场所、没有财产、没有固定人员的空壳化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和法院均可责令其主管部门(没有主管部门的责令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后,通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予以清除,再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后,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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