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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因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而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隶属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五、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一、公司可以在异地生产加工吗
    公司可以在异地生产加工的。
    异地办公也就是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则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税务登记。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要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公司都是以独立核算形式成立。
    本地营业执照到异地办理需提交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二)工商受理、发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四)国、地税变更
    1、原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五)相关许可证也须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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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2: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