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的“先天性不赔”是否包括遗传性疾病?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合同中的“先天性不赔”条款是指已经存在于被保险人出生之前的疾病,而遗传性疾病则是指基因异常或遗传物质变异导致的疾病。对于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遗传性疾病,应当根据医学诊断结果进行判断。但如果保险合同中对遗传性疾病有特别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在承保前有权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其他情况,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3.《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对合同约定以外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得对已经认定的事实推翻。 4.《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先天性不赔”条款。 结论:在重疾险合同中,若未特别约定遗传性疾病,则遗传性疾病应被视为先天性不赔范畴内。但若合同中对遗传性疾病有特别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同时,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病史,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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