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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1年,小区没有地下车库,地上有车位,物业出租,但是数量不足,很多业主租不到车位合法吗?
释义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小区有停车位的应让业主开车进入地下车库,但车库属于开发商专有的,开发商有权不允许未购买车位的业主进入地下车库。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开发商地下车库只卖不租,小区内地上车位不租业主,是否合法?
    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是合法的。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独占性的支配其所有的财产,所有人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其意志的干涉,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因此车位产权单位对车位具有处置权,既可出租、也可出售。开发商对地下车库拥有所有权既可选择出租,也可选择出售,法律并不限定,因此只卖不租不违法。买车位的流程是什么1、业主在物业管理处登记意向车位号,由物业管理处开具《地下车位认购登记单》;2、业主凭《认购登记单》按约定时间至房产公司销售部支付全额车位款;3、根据房产公司销售部约定的时间签订《出售合同》。凭房产公司销售部开具的《进户单》至物业管理处支付车位管理费并办理进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车库或车位是归全体业主吗?
    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归业主还是物业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如地下车库面积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是没有独立产权,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2、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单独购买土地建造地下车库,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车库,产权是归属于开发商的;3、人防车库,部分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是人防办公室,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的标准是什么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小区地下车库收管理费,我的车在车位停被挂花,有责任吗?
    停车位管理费的支付时间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业主应自车位交付之日起交纳车位管理费,期间物业公司在该车位上私自停放其他人员车辆的,业主可对停车位管理费的缴纳提出抗辩。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收取地上停车位的费用合理吗?小区内车位多,入住率不高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物业拿出相应的收费规定出来看。如果有此规定就是合理的。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小区物业收了停车费,但是没有固定车位合理吗,随便停,自己找车位?
    法律分析: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需要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协商,价格要报物价部门核定,还要交管局办理停车相关手续,否则收取费用将属于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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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7: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