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应当拥有份额,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没有份额,视为对儿子个人的赠予。 一、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有哪些 离婚时的房产纠纷情形如下: 1、涉及承租公房的分割问题。承租公房人虽然没有取得所有权,但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离婚时对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使用权; 2、父母出资购房,房屋归属问题。父母资助所购买的房屋,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3、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屋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婚后一起买房子是算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无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使用夫妻一方个人资产全款购买,房产证上写出资方个人名字,应认定为出资方个人财产。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父母继承儿子的遗产的份额怎么分 父母继承儿子的遗产的份额如下:如果儿子先于父母死亡,父母可以继承儿子的遗产。父母继承儿子遗产的份额一般是一半或三分之一,主要看儿子是否结婚。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如果三者都存在,父母平均分配后可以继承遗产的三分之一。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儿子的遗产,无权核实儿媳的资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