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大疾病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助。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的医疗救助,由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已报销费用凭证、实施救助凭证、病史材料、五保证、(低保证、优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