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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释义
    公司总部在上海,现在公司给我们缴保险,不太清楚武汉这边规定要缴哪些保险,按照目前武汉这边的政策,公司应该缴纳的比例各是多少?答案: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的知识,跟着网一起看看吧。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2、养老保险:国有、集体企业单位21%、个人8%;私营企业单位20%、个人8%;外来务工人员单位12%、个人8%;
    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0。5%、1%、2%;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为男女职工,保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掏钱,标准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参保半年后享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项费用。经有关部门测算,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人均一共可享受补贴5700元左右的待遇。符合条件的,其丈夫还可领到10天的护理假津贴。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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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