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赠与的证明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口头赠与房屋的有效性及其要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口头赠与可以有效,但需要满足合同当事人具备合法资格、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合法。为避免纠纷,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的定义和赠与人的撤销权。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受撤销权限制。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口头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因口头赠与产生纠纷的,向法院起诉时需要证据证明的,而口头赠与举证是非常难的,为了避免纠纷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合同。 口头赠与房屋有效吗 原则上,口头的房屋赠与是有效的,合同不止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也有口头形式,赠与人表示将房屋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也接受赠与,即使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口头的赠与也是有效的。 其次,口头赠与虽原则上有法律效力,要是不符合下来要件也可能是无效: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有合法资格 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口头合同,订立合同都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满18周岁正常成年人,而不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人,如16岁未成年继承了家产后,与他人签订的赠与合同,主体是不合法的。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 赠与房屋和接受赠与都是出于自愿,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而不是受胁迫或欺诈把房屋赠与他人或者是被迫接受赠与。 3、合同的内容、形式和订立程序不违法 赠与的房屋是由赠与人享有所有权,赠与的内容才合法,而且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赠与的,不能采用推定,如亲戚之间,觉得对方无儿无女,肯定会把房屋赠与给自己,把双方有关房屋的对话当做是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口头赠与房屋原则上是有效的,不仅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口头合同也可以产生法律效果。然而,口头赠与的有效性仍需满足一些要件,如当事人需具备合法资格、意思表示真实等。为避免纠纷,建议双方最好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转移前有权撤销赠与。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可能不适用撤销权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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