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民事纠纷案件上诉开庭的时间。但又规定二审的审理时限为三个月,自第二审立案之日计算。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时限的,由应当由本院院长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