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关系成立的凭证及建议律师咨询 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关系条件时,劳动关系成立。凭证包括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等。考勤记录、招聘登记表等也可作为证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然而,收集这些凭证并非易事。建议劳动者在争议中谨慎处理,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律师将提供详细解答和帮助。 法律分析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所以,当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又无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上面的方式来认定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是实践中这些材料的收集还存在很多问题,并非那么容易,建议劳动者在发生争议的时候要慎重处理以及请咨询专业的我们律师,我们将为你做更多详细的解答,帮助你维护正当的权益。 拓展延伸 劳动关系认定原则的适用范围及实践指导 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是指在劳动关系纠纷处理中,用于确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存在与否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其适用范围涵盖了各类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劳务合同关系、个体工商户与雇佣者之间的关系等。在实践中,劳动关系认定原则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工作内容与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地点、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实践指导方面,根据不同的劳动关系形式和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劳动纠纷案例等因素,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应注意根据具体案件的特殊性和法律适用的灵活性,综合运用相关原则,确保劳动关系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结语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规和条件,劳动关系仍然存在。通过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招聘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可以确认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然而,收集这些证据并非易事,因此建议劳动者在争议发生时慎重处理,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律师将提供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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