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买卖二手房的手续是:到市房产交易中心评估价值;办理贷款申请,把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中;等待贷款审批,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到房产局领款。 一、卖房的程序怎么走 卖房的程序如下: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评估手续,需要贷款的首付款存入房产局指定帐户;办理贷款申请,经审批由买方和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银行根据担保合同将款拨到房产局资金监管帐户;到房产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购房人领产权证,卖房人领款。 二、二手房买卖过户费由谁承担 二手房买卖过户费并不都是买方承担的,二手房过户费用是分成两部的,一部分是卖家出,另一部分是买家出。 卖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非普通住宅 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营业税及附加税: (1)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 (2)5年或5年以上:免征 ; (3)非普通住宅5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4)5年或5年以上:差额 *5.55% ; 5、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买方需要缴纳的二手房税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契税: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1.5%; 4、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 三、二手房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签完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后买卖双方都需要到税务机关去交税,这些费用该谁承担税务机关就会向谁收取,绝不可能全部让买方支付。另外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房产证过户是必不可少的流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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