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是哪一年颁发的
释义
    法律分析:
    《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是1982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
    法律依据:
    《国营工厂厂长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明确厂长的职责,保障厂长行使国家规定的职权,搞好工厂的经营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厂实行党委(独立核算工厂的总支部、支部,下同)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厂长是工厂的行政负责人,受国家委托,负责工厂的经营管理。除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以外,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由厂长全权决定。
    第三条 工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或职工大会制,下同)。厂长要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四条 厂长对工厂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对工厂党委和上级主管单位直接负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0: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