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欠款人死亡,应当由欠款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欠款人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对于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承担。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应该由配偶来偿还该债务。 一、负债死亡后是否还用还账 负债死亡后还用还账。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务人死亡的,需要活着的配偶负责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债务人没有配偶的,则债务人死亡后要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则需要其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偿还其所欠债务;如果既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产的,则债务就无法偿还了。 二、债务人死亡但是没有遗产如何解决 借款人死亡后,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债务。如果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且没有遗产的,除非其继承人自愿清偿的,否则该债务将无法进行主张。《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去世一方的债权债务其继承人能继承吗 债权可以继承,债务不能继承,否则不是成了父债子偿了吗?但债务人有遗产的话,遗产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 继承遗产后,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不是无限度的。 对于被继承人接受遗产后,有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税款和债务的义务,但仅在接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对于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可以不负责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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