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社保的缴纳比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厦门本市市民的社保缴纳情况,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纳比例及个人缴纳情况。同时,还提供了外地人员的社保缴纳比例参考。 法律分析 厦门本市市民社保缴纳情况如下: 1. 养老保险缴纳:公司缴纳比例为14%,个人缴纳比例为8%。 2. 医疗保险缴纳:公司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2%。 3. 失业保险缴纳:公司缴纳比例为2%,个人缴纳比例为1%。 4. 工伤保险缴纳:公司缴纳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5. 生育保险缴纳:公司缴纳比例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 二、外地人员社保缴纳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即1100元。)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4%;个人缴纳比例:2%;(以2010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即.2元)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4、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5、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以职工个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0.8%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 结语 根据提供的数据,厦门本市的市民社保缴纳情况如上所述。同时,外地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也在文中给出。可以看出,不同地区的社保缴纳比例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公司的社保缴纳比例较高,而个人的社保缴纳比例较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