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监护的能力,可以由姐姐担任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等。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综上所述,姐姐算不算监护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姐姐要成为弟弟的监护人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姐姐都能够当弟弟的监护人,法律上面对于监护人也会有严苛的条件限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