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动产买卖合同如何写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房屋的位置,面积,是否设定抵押等基本情况。第二是房屋的成交价格以及付款的方式,资金支付的方式等等。第三是房屋的交付。例如房屋具体交付的时间,需要交付的物品,附属设备设施,装饰装修的移交等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3、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4、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5、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6、面积差异的处理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7、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8、违约责任。
    二、房屋转让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转让标的,包括房屋的地址、不动产权证号、房屋用途、面积、房屋交付情况的约定。
    2、产权现状,包括房屋是否处于抵押的状态,以及其处理方式。
    3、租约现状,包括房屋是否有租约,租客是否已放弃优先购买权等。
    4、转让价款。
    5、交易定金。该定金是否交予居间方或第三方进行监管。
    6、房屋保证金。
    7、付款方式。买方购买该房屋是否一次性付款还是需要按揭付款。
    8、递件过户。购买的房屋约定具体什么时候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9、税费承担。约定清楚交易的相关税及费,具体由哪一方进行承担,若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产生的新税费,由哪一方承担。
    10、房屋交付。具体约定交易房产在满足什么条件下进行交付。
    11、违约责任。
    12、纠纷解决。
    三、小产权房买卖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0: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