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襄阳市门诊报销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襄阳市门诊报销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襄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具体如下: 1、门诊就医。参保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就近选择一家二级或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个人门诊医疗定点机构。农村居民应就近选择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作为个人门诊医疗定点机构。参保居民因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可重新选择门诊医疗机构,从变更的次月生效。若选定的门诊医疗机构因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可转往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转诊费用在选定的门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因急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报告,其急诊医疗费用凭相关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参保居民突发疾病在门诊抢救后住院治疗的,其门诊抢救费用纳入住院费一并报销。门诊抢救后死亡的,其门诊抢救费用按住院相关待遇进行报销。 2、本地住院。 参保居民因病需住院医疗时,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应首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并主动出示医保证、社保卡、身份证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 3、异地住院。参保居民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1)因病需转往异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要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2)在外地突发疾病须就地急救住院的,要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告登记备案。具体办理条件、程序及要求按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统一规定执行,其相应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综上所述,参保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应就近选择一家二级或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个人门诊医疗定点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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