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超不超期以递交并受理的时候为准,原则上上诉期最后一天为节假日可以顺延到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日。可以不是本人去,费用和一审费用一样。 二、如果到二审法院递交上诉状缴费单就在二审法院开,如果在一审法院递交上诉状就在一审法院开。原则是通过原审法院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但你也可以直接去二审法院上诉,你的这种情况属于审判人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所以原审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二审法院应该会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