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享区域是如何组成的,应该如何共享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组成共享区域的方法和共有面积的概念。共有面积指的是公共共有建筑面积,即依法应当由每套(单位)商品房共有的公共建筑面积。根据2000年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计量规范》,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大厅、走廊、过道、电动(建筑)电梯大堂、楼梯间、电梯井道、电梯机房、垃圾通道、管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通(配电)室、执勤警务室卫生间等,以及服务于整栋建筑的公共用房、 法律分析 组成共享区域的方法是什么?共有面积指的是公共共有建筑面积,它指的是依法应当由每套(单位)商品房共有的公共建筑面积。根据2000年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计量规范》,可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即分摊面积为: <1、大堂、公共大厅、走廊、过道、电动(建筑)电梯大堂、楼梯间、电梯井道、,电梯机房、垃圾通道、管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通(配电)室、执勤警务室卫生间等,以及服务于整栋建筑的公共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服务于建筑功能的特种设备用房。 2。每套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隔墙、外墙(含山墙)为墙体面积和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包括的公共建筑空间有:作为人防工程地下室和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房屋销售单位的自营、自用房屋;门卫室和管理(包括物业管理)房屋服务于多个房屋。第二,如何共享共享区域?如果分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如果太小,会影响生活的舒适度。那么,共享面积如何合理呢? 目前,有一个概念可以考虑,那就是居住建筑的分摊系数。住宅建筑分摊系数的计算方法是:将要分摊的公共建筑总面积除以各分摊单元的总建筑面积,再将各分摊单元的建筑面积乘以分摊系数,得出各住宅的分摊面积。其中,分摊面积由产权部门测绘队现场测量。一般来说,高层建筑的共用面积大于多层建筑。高层共享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多层共享系数在0.11~0.16之间。然而,每栋楼的情况,甚至一栋楼,都是不同的。因此,房屋的分摊面积应实地测算,并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条件确定,没有限定范围。 拓展延伸 不同层建筑共享区域的分摊原则是建筑物设计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不同层建筑如何共享公共区域,如电梯、走道、公共卫生间等。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物的所有者或管理人有责任确保公共区域的合理使用和维护。 在实际设计中,不同层建筑的共享区域往往需要进行分摊。具体分摊原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但应符合以下原则: 1. 公平性原则:每个建筑物内的业主或租户应该按照其使用公共区域的比例分摊费用。 2. 受益性原则:公共区域的使用量越大,其费用也应该相应越高。 3. 可持续性原则:鼓励建筑物内的业主或租户合理使用公共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4. 安全性原则:建筑物内的公共区域应该符合安全标准,保障业主和使用者的安全。 基于以上原则,建筑物设计中应制定详细的分摊方案,并在建筑设计文件中注明。同时,所有业主或租户应该共同遵守分摊原则,确保建筑物内的公共区域得到合理使用和维护。 法律依据 防沙治沙法(2018-10-26)\t第四十六条\t本法第五条第二款中所称的有关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防沙治沙法(2018-10-26)\t第四十七条\t本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12-29)\t第二条\t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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