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婚前财产进行公证的程序是: 一、向所在地的公证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婚前财产的有关情况,出示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婚前财产权属证明。 二、查证属实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三、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笔录,出具公证书。 公证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婚前财产内容加以审查的方式,是确认婚前财产归属时可以采取的形式之一。《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