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新生儿给分土地吗 |
释义 | 新生儿的土地是在有土地存在的情况下,才可获得分配。 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减少而收回你家原本拥有的土地,这也就是最开始的方式。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土地使用类型: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在最开始的分配时,一般的村里面都不会留存土地,所以村里的土地一开始就分完了,新增人口没有地,是无法分配的,村上一般也不会预留土地来作为后面新增人口分配的。一些常见的集体土地,没有分配的,大都是我们常说的公山、公林,土地目前并没有。而这些共有的并不会分给新增人口,这些是在一些特殊情况用来补偿给村里被占用土地的人的,得通过集体协商,大多数情况是不会分的。如果这些情况都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新生儿分配土地的情况了,所以不要去纠结为什么新生儿没有土地。如果满足这种条件,可以去申请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九条 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 (三)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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