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员工生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1、员工生病期间工资发放如下: (1)员工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员工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员工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病假工资是含养老保险在内计算吗 病假工资是不含养老保险在内计算的。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乘以病假工资比例乘以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