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中指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首要分子,实际上也可以称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首要分子是针对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而言的。不是从事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只属于一般合伙犯罪的,即使起着主要作用,也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构成刑法规定的首要分子。刑法上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成员的人数必须在3人或者3人以上,主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 (2)经常纠集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犯罪活动; (3)有明显的核心分子,即首要分子。首要分子有的是在纠集过程中形成的,有的则是在有组织犯罪开始时就是组织者和领导者; (4)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活动; (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对社会造成的现实危害或潜在危险性都很严重。与集团犯罪比,聚众犯罪则是由于要进行某一项犯罪而临时性地将众人聚集起来的,不具有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和成员,但往往纠集的人数较多,实施的聚众斗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等犯罪的危害性很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