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这边法院已经下来判决书了。说在10日内 |
释义 | 判决书下来后还钱流程:1、直接联系权利人,直接协商,双方如何交付,然后按约定交付;2、跟承办法官沟通,由你先交给法院,由法院再转交权利人;3、也可以请一个中间人转交,双方注意完善必要的交接手续。法院判决书有还款日期,限定债务人应当在此期限前自行偿还债务。如果超过期限,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你好。我被债务人起诉了,法院判决下来了,但是我现在还不起债。多久会被列入黑名单?? 可以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中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我被债务人起诉,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可是我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多久会被拉黑名单? 被债务人依法起诉,法院判决下来之后,想要消除黑名单,就必须把所欠的债务都还清(包括本金及利息),债务还清之后,黑名单就解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对方却不给钱的,当事人可以等判刑书执行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我最后一份工作的同事向我借了3500英镑。我不假思索地借了它。我说它已经一个月了,但现在已经快半年了。我还了1000英镑。我没有回复她的消息 对方借钱老是不还的,出借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你好,我房贷逾期了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要求我还全款,请问还有商量的余地吗 房贷逾期了被起诉了应当积极应诉,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针对对方的起诉状准备相应的资料,按照法院的传唤参加庭审,债务人拒不履行法庭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债务人名下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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