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缺席判决适用于仲裁: 1、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 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经书面通知,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 4、被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时,原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