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房屋拆迁评估中,评估房屋的使用价值和净值是评估人员必须考虑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指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性能所决定的价值,包括房屋年限、房屋结构、使用性能等因素。净值则是指已经消耗的房屋价值,包括房屋折旧、维修等方面的费用。评估人员需要综合考虑房屋使用价值和净值两个因素,基于公允、合理原则,给出合理的评估结果。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百零五条:房屋权利人或者使用人享有与其房屋相适应的使用权利。 2.《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第十九条: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的计算,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用途、档次、建筑年代、当前房价、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 3.《物价调节法》第三十三条:物价调节机构制定价格,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技术和规格标准、市场供需关系、成本和合理利润以及应税和优惠政策等因素。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房屋拆迁评估中,评估人员需要考虑房屋的使用价值、净值等各个因素,根据公允、合理原则评估出合理的价值,给予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