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可行吗? |
释义 |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作为担保的抵押物其财产应具备两个要求: 1、具有变卖价值,没有交换价值的物不能作为抵押物; 2、是可以流通转让的物,不是独立物不能作为抵押物,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也不能作抵押物。 我们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满足以上担保抵押物应具备的两个条件,所以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是可行的。 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前提条件是做担保的财产必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一、电话承诺担保是否有效 电话承诺担保没有效。必须有书面的形式才有效。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定担保。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担保债务的履行途径 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 4、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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