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用于担保对外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范围取决于担保债务的性质。如果担保的是共同债务,则可以执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担保的是个人债务,则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婚前购房、婚后还贷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还贷仍以一方个人财产为基础且房屋不用于家庭生活,则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则可以执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担保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则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 一、方对外担保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没有从担保行为中受益,当然,这种担保债务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夫妻知道对方的担保行为并承认这种担保行为,或者夫妻双方从担保行为中共同受益,可以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二、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婚后还贷仍然以一方的个人财产还贷的,且房屋不用于家庭生活的,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 结语 夫妻担保债务的性质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系存在一定的规定。如果担保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则可以执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担保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则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部分。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可以协商各自的债务份额。婚前购房、婚后还贷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若还贷以一方个人财产且房屋不用于家庭生活,则可视为该方的个人债务。根据具体情况,夫妻双方应协商分配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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