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于春节假期原因,2月份纳税征期截止到二月二十三日。 一、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为:2020年2月起,对于湖北省各类参保单位(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于湖北省以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微企业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实行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减半征收。 二、税务稽查几年不再查 税务稽查一般查三年。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三、公司被注销后多久举报偷税漏税有效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税款追征期为3-5年,追征范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但是如果涉及到偷税、抗税、骗税的情况,追征期不受限,可以一直追溯下去。因此,不管公司是否存续,只要有这方面的情况,公司的相关责任人都跑不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