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房产证的可以选择性是否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一、房产证办理新规定 房产证办理新规定包括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此外还有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材料。准备好材料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民法典父母过世房产继承一定要办理过户吗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所以,子女继承父母住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有了子女名义房产证,住房产权才属于子女所有,此时子女才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处分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三、怎么证明房子的所有权 如果要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可以出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不动产权证书中,也会登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的所有权,会列明所有权人的信息。还能够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或者是房屋登记产权的资料,由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机构或者房管部门,开具查询结果的方式,来进行证明所有权的登记情况。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