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款抵押物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民间借贷抵押物及注意事项: 了解民间借贷抵押物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使用权、设备、产品等; 依据《民法典》第395条,抵押合同需书面签订; 保证人提供住房担保需签订抵押合同; 办理房地产抵押需到房管部门登记。 注意签订书面合同,避免法律纠纷和权益受损。 法律分析 一、民间借贷抵押物有哪些 1、民间借贷抵押物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民间借贷抵押要注意什么 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民间借贷的双方当事人在借款时不签订借款合同,仅仅有借条,而借条内容过于简单。如果以房产作为抵押,不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仅以口头约定,极易产生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当事人的主张存在法律上的举证困难,即便到了法院诉讼,有时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保证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为债务人的借款做担保的,不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束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最好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提供反担保。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而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反担保合同,这样,才能敦促债务人及时还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冻结、执行。 (3)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如果仅仅将自己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 结语 民间借贷抵押物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及法律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抵押人可以将上述财产一并抵押。民间借贷抵押需要注意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进行抵押合同登记手续,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保证人提供担保时,最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确保及时履行义务并保障抵押物不被冻结、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七节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民法典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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